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6/12/29
1.事實發生日:106/12/29
2.公司名稱:祺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於107年1月30日發行屆滿3年到期。
6.因應措施:本公司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以現金一次償還。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本公司於本
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利息補償金為面額之1.5075%;到期
收益率為0.5%),以現金一次償還。
(2)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107年1月30日
(3)本轉換公司債終止上櫃日:107年1月31日
(4)到期還本息辦理程序: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後,於107年2月13日將到期之本息
金額,於扣除匯款手續費後,匯款予債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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