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條件(補充每股發行價格暨代收價款及存儲專戶銀行)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條件(補充每股發行價格暨代收價款及存儲專戶銀行)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0/29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10/29
2.發行股數:2,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200,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額80%,計1,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
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暫定每仟股認購50.080669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
計200,000股辦理公開申購。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
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9/11/11
13.最後過戶日:109/11/06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11/07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11/11
16.股款繳納期間:109/11/17~109/12/17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9/10/29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玉山銀行新豐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玉山銀行六家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9年10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902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109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
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授權
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chadmin
https://chihua.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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