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dmin 0 Comments 代重要子公司上海祺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发放股利 符合条款 第 14 款 事实发生日 112/12/221.董事会决议日期:112/12/22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8,317,515.96元。3.其他应叙明事项:上海祺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利,将透过其股东Vista Holding Limited(Samoa),分配予本公司。 Prev上一篇代重要子公司韵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通过112年员工认股权凭证发行及认股办法 下一篇公告本公司内部稽核主管异动N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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