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dmin 0 Comments 代重要子公司韵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发放股利 符合条款 第 14 款 事实发生日 113/03/051.董事会决议日期:113/03/05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现金股利新台币57,942,091元。3.其他应叙明事项:韵智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70%持有之子公司。 Prev上一篇2024年-月营业额报告 下一篇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议案Next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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