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dmin 0 Comments 代重要子公司韵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发放股利 符合条款-第14款 事实发生日-114/03/031.董事会决议日期:114/03/032.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现金股利新台币58,771,890元。3.其他应叙明事项:韵智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67.79%持有之子公司。 Prev上一篇公告本公司集团总裁异动 下一篇代重要子公司韵智(股)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投资私募基金 Andra Capital Fund LPNext Back
Comments are closed for this post.